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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跑赢夕阳(第2页)

村子里的人都看着,突然起了风,顺着张道何的箭向洞里涌去,然后很小的虎啸声响起,村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箭矢已经破空而去。然后张道何缓缓进洞,抱出个老虎崽。

就这样,张道何一战闻名,村子里的人都想跟学射箭,可总是被拒绝,甚至连出来换粮食的频率都少了,人们这才作罢。

那个小老虎,就被村长养着,小老虎喜欢曹喜春,一人一虎就混成好朋友。直到它成年之后,张道何又来村子里,说老虎已经成年,要放它回山林。

最开始有很多人拒绝,但是张道何和村长联合保证,这才成功。不过,小老虎回山后,不曾害过村子,反而常常给村子送来猎物。

不知是什么原因,小老虎生的体型庞大,威风堂堂,若是有人能降服,骑虎背弓,砸锤凿阵,再带上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气魄,定然是一派大将模样!

正打闹着,一人一虎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响。曹喜春便一脸豪壮,说:“走!咱们去打猎。”

林子里头有很多兔子,附近靠打猎的也就几家,所以给了动物繁衍的空间。这不,借着老虎的嗅觉,曹喜春就已经瞄准一个兔子了。

他食指和中指并着,捏着一根较粗的针,或者说细点儿的棍。针通体漆黑,上面有些简陋的花纹图案,分辨不清。

他这一针是瞄准兔子要害的,他的投掷天赋及其出众,尤其是能看到墨气的轨迹。万事万物都有墨气在流动,墨气的流向和运动轨迹都可以用来推测事物的运动,这是一个难得的功夫,甚至可以用来作为区分宗师的标准,就连张风也只能感受到,他看不到。至于比张风还强的人是怎样的,张风一问三不知,十分迟钝。可恶!张风抢饭却比曹喜春快8个度。

只是,曹喜春突然涌出一股火气,但他的身体变得十分冰凉,他想折磨这只兔子。他尽力使自己平静,可那股邪念却愈发强烈,他盯着那只兔子,决定如果那只兔子向左边走,他就折磨它。

可是,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兔子往哪里走呢?

他甩出两根针。

针粗暴地插进兔子的后腿!

一声哀鸣——兔子倒地针挣扎,浑身颤抖,他缓缓走近,连小老虎都意识到不对,连忙蹭他的裤脚,可是没用。

他的手指墨气旋转,又开始凝炼出针,眼睛,鼻子,嘴巴,然后是肺,肠子,他甚至已经想好顺序了!

可是,就在他准备施虐时,一支竹箭破空而来!曹喜春根本反应不过来,所幸箭却不是以他为目标,而是扎在了倒地挣扎哀鸣的兔子心脏上!

“你在做什么!”一个略显青涩的声音炸响!一个青年男人一大步蹿出,一脚把曹喜春踢飞,然后他便蹲在兔子前,把弓放在腿上,双手按着,闭眼开始祈祷了。

小老虎瞬间暴起,却被曹喜春按住。

“小老虎,别生气。这位大哥帮我顺气了。”曹喜春呼呼喘着气。

就在刚才,他有一瞬间迷失,墨气在体内乱走!平时,他吸收的墨气会走四种路径,心,肾,肺,肌体,各不打扰,这需要有极高把控力,和十分的细致,他一直做的很好,可是刚才他养的墨气没由来开始混乱,没有规律。

曹喜春等着那人祈祷完毕,走过去问他:“为何要祈祷啊?要是每次打猎都祈祷,不会麻烦吗?”

那人低着头,白了他一眼,站起身来。曹喜春这才看清,那人长得浓眉大眼,并不帅气,却看上去十分自然,仿佛不加修饰,如草该是青的,天该是蓝的,他就该长这样。这是一种十分奇怪的气质,又很独特。那人看似不过16或17岁,留长发,随意的扎起,偶尔有几根凌乱的,飘荡的,十分潇洒。此刻,那人把弓抓在手里,正盯着曹喜春看。

“只对受折磨而死的这样。打猎,要一击毙命,这才是对生命的态度。”

“可是,我要吃它,反正它都要死,我怎样都无所谓了吧?”曹喜春疑惑问道。

那人有些无奈,可还是耐心回答:“人饿了,吃东西,这合乎天道。为了食物,打猎杀生,也正常。可是,你要是折磨它,这就是不合乎天道的,就是错的。”

曹喜春有些犟,接着问:“要是我做不到一击毙命,我就不能削弱它吗?”

那人皱着眉:“大叔,你白长这么大个?它要是有可能害死你,你怎么弄它都行,你想活着,这不也合乎天道吗?可是,问题是,你能给他个痛快,却想折磨它,这就是不对!”

“可是……好像对哦。”曹喜春一时语塞。他顿了顿,接着说:“对不起啊,我刚才控制不住自己。还有啊,其实,我才12岁,呵呵,我不是大叔。”

“哦,我刚才是看你运气有问题……等等,大叔,你**12岁!”那人比了比自己比曹喜春低一头的个子,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哥们,你吃饲料长大的?”那人突然呸呸起来,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有些激动了。嘿嘿,我叫武天德。哥们……不,老弟,你叫啥?”

“我叫曹喜春,武大哥。”曹喜春回答着,他看着恬静的武天德,他忍不住杠了一句:“打猎杀生,合乎天道?我要是杀人吃人怎么呢?”说完,他就后悔了,赶忙捂住自己的嘴。

武天德一巴掌拍在他的心口,曹喜春大呼一口气,竟然掀起了狂风,武天德被突然的风吹得长发飘荡。他稳了稳身形,面色严肃,告诉曹喜春:“你是村子里的人吧?跟我去师傅家里,你的问题很严重。还有啊,你的问题涉及到道德,那是人之道,跟天道不同。在天道面前,万物平等的。”

武天德吹了声口哨,一匹神意的骏马奔驰而来。那马右边挎着箭袋,左边放着半拉枪,枪头被皮革套装着。好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肌肉发达,线条在阳光下闪着灵光!

“这马叫红梅。”武天德又补充道:“对了,他是公马,别问为啥叫这个名字!”

曹喜春已经被惊喜到不能自己了,哪里顾得上名字。乖乖,这要是再背个刀?或者剑!定然是个江湖大侠!仗剑天涯,白衣不染,逍遥自在!乖乖!

“我能摸摸吗?”

“请便。”

曹喜春兴高采烈地凑了上去,感受着这匹马的鼻息和温度,他的肌肉时而鼓动,让曹喜春又惊又喜。武天德也露出了骄傲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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