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锈立即将去势已老的长枪从水里拉出,再刺向任七腰间。
两人错身!
任七的肚子处流出鲜血。
而白锈的咽喉处也已有了一道可怕的红线,血珠从里头渗出来。
“别动了。”
任七冷酷道:“你现在不动,还能活下去。”
白锈喉咙受了伤,说不出话来,然而他并不听任七的告诫,而是转过头来用眼神看他,似乎是在询问他这声提醒是什么意思。
任七几乎是在罕见地劝说他:“只差了一分,我就能彻底抹了你的脖子,然而也只差了这一分,也叫北武林的神话活了下来,我不想杀你,更不想你死,给武林人留一点念想吧。”
白锈微笑,嘴里喃喃说着什么,然而因为他的喉咙已受创,任七什么都没听到,他只听到了呼啸的寒风。
紧接着,任七瞪大了眼睛,满是血丝。
白锈自顾自往前一步,喉咙绽开喷泉,径直落入水里。
红!
将无情的冰湖染得红通通的,好像湖底点燃了一根照亮人心的蜡烛。
“这毫无意义。”
任七叹着气,又看了一眼赵倩。
起码这一刻他已十分确定,即便自己死了,赵倩也会活的好好的。
不止因为白锈不会杀她,也因为他正好需要一个见证者,将这一战宣扬出去,叫世人知晓。
白锈的想法当然伟大且无私,然而任七却觉得毫无意义。
“非要我们两个决斗,才能叫这件事名扬天下吗?为什么你不干脆去杀了哪个洋鬼子的大官,这样才叫天下人知晓,又叫人解气呀。”
“因为那终归只是一件新闻,而不是什么传说。”
白锈似乎不是没想过,而且实际上昔年在津门,他就已因一枪扎死了洋人中的一个军官,而名声大躁,名字传遍了大街小巷。
然而那只是仇恨,不是传奇。
如果一个人因为仇恨而练武,自然也能练成很强很高的武功,然而他却成不了真正的武者。
因为达到至高境界,靠的不是仇恨,而是某种白锈至今还搞不明白,说不清楚的东西。
任七了然,“所以你说自己没有收仙都的好处,是确确实实的。
因为你是为了一件于自己有损,然而于天下武林又有益处的事情才来到这里的。”
“于我也不会有损。”
白锈冷然道:“因为我会在这里杀了你,将你击败,借此留下一段传说,叫后来者敬仰。”
接着他又继续说道:“你只是我这计划之中的第一个而已,之后我还会将那些珍惜自己羽毛,躲在暗处,未死却已入土的人都揪出来,一个个杀死。”
“他们也要死?”任七皱眉。
“他们当然要死,因为他们便是造成武林一潭死水的原因,只知躲在暗处苟延残喘,做别人的门客,走狗。
所以我要他们的死做肥料,让武林的生命力重新焕发。”
白锈说的虽然是杀人的勾当,他也讲的自己好像杀人狂魔一般,然而却不由地叫人肃然起敬。
因为他要做的固然是留下一系列的血腥仇杀,可论起理由和导致的影响来,也实在称得上是伟大,无私的事迹。
白锈杀的高手越多,每一个被他杀死的高手,他的名声也会随着白锈的成就越攀越高。
如果一个人连续杀死十个人,别人只会当他是杀人狂魔,会畏惧他,而当一个人杀死了十个有名气的高手时,别人只会敬仰他,称颂他,觉得他是英雄,偶像。
“可是,我不会做你的踏脚石的。”
任七咬牙切齿,“你要做的事情与我无关啊,因为我从来就不是江湖中人,这一滩泥泞的江湖会怎么样,关我什么事?”
“做不做,由不得你啊任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