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那个西兰花的。”
“这里加热吃还是带走?”
“带走。”女孩伸手在裤兜里掏了几下,顿一顿,又换另个裤兜掏摸。
“算了不要了。”
前后最多十几秒,那女孩便转身离开了柜台,步履匆匆。
“出门买饭都能忘记带钱,你们年轻人哦。”大婶宽容地笑笑,取出我的餐盒,“小心烫。”
“谢谢。”取出钱包付账,眸光滞留的地方,是熟悉的笑靥如雾。真可悲,相恋两年,竟粗心得不曾留下一张合影。那女人对拍照无感,许也是性子谨慎,我只好偶尔偷拍,再悄悄影印出来。
指尖无端胶着,眉目如画早已不在,旧日情深隔了滔滔岁月,山水在望,却再未相逢。
吃完,回去家中,临睡前总喜欢零碎地逛些网站,时事新闻乱看一番。五年前注册的博客一度断更,却在和她分开后再次写了起来。先哲说得没错,痛苦才是灵感的源泉,而幸福会令人忘乎所以。
从第一夜到现在,已近七百篇,我给它们编一个分类:一千零一夜。仲夏曾好奇询问,是不是写满一千零一夜之后就会放弃?
实话说,我也不知道。会怎样呢?我已不再年轻,灵魂更见苍老。不过是抓着青春的尾巴最后任性一把。从来都知,那女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敲击键盘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响,漫漫窝在脚边睡态安详。
第六百八十六夜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这一场千里跋涉,仿佛刚刚开始,又仿佛已经结束。
你离开了,留下了我自己,守着一段被抛弃的过去。你不会看到这些为你而生的文字,那些我难以释怀的旧事,于你却不过只是些往事,在那个猩红的夏夜里结伴死去。
我的生日,从此成了爱的祭日。
我时常在想,若人生当真只如初见,该有多好?不必面对分离时的难堪与苦痛,只需品咂初见时的好感与懵懂。是否,你也会认同?
如果有天我们在都市的人潮中相逢,如果那时候我选择了退缩,请你,请你一定要喊我。记忆鲜活而时光却长出死亡的花朵,我怕我记得的你再不是现在的你,而这些,多么令人绝望。
工作已近两月,仍是没太大头绪。说是实习律师,其实就是打杂,每天早早过去将公共办公区先打扫一遍,然后做些打印文件、发传真之类的琐碎工作,从中积累经验,以挨过实习期,拿到真正的律师牌照。
托仲夏的福,我不必浪费光阴到处投递简历,一来就顺利进入了秦霜华的事务所实习。秦霜华此人,我其实只在很久前见过一次,对她的印象仍停留在“林雪那一群人”里。
“华姐跟小雪可不一样。”仲夏特意强调。
当然不一样,我想。林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而秦霜华却是台面上打拼的女强人。一个女人,能在藏龙卧虎的S市挣出如此身家,如何不令人敬服。
“即墨,你过来一下!”
“即墨,给我把这几份文件复印一下。”
“即墨,来给我发份传真!”
我忙到陀螺转,正遇上人事主管何静从茶水间出来。“又是罗律叫你弄的吧?”她不以为然,“你叫别的实习生也帮帮手,别老一个人做。”
“没事的何姐,做得多学得多。”
“你这个小孩倒是老实,太老实。”笑,她摇摇头。“罗律可是个老油子,要是肯收你做徒弟也算了。回头我帮你说说。”
许是仲夏对秦霜华有过嘱托,抑或自身性格谦恭,总之,这位长相慈和的大姐对我印象不错,颇有照拂之心。
“谢谢何姐!”我也笑,摆摆手,“我去做事了。”
“即墨,你过来下。”还没坐热板凳,罗律又过来敲我桌子。“咳,给我搞几份文件,我有事出去。”
罗律是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发话时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