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李之秋刚洗漱完,就看到佣人吴妈推了十几套新衣服进来,一件件挂在衣柜中。
“这、这些……”
李之秋看着衣柜里满满当当的衣服,有些惊讶。
“李少,这是明珠小姐昨晚晚饭后去市里买的!”
吴妈上下打量一眼李之秋,点了点头,打趣道,“明珠小姐说,李少久居山林,穿着简朴,不知道喜欢什么类型的衣服,便选了七八个款式,每个款式都选了两套!”
说到这里,吴妈脸上浮现一丝古怪,“这两年来,不知有多少名门望族来秦家提亲,那些公子哥无论是相貌还是学识,都是一顶一的。可惜没有一个能入得明珠小姐眼。”
“原来老爷子早就为明珠小姐订下了这么亲事!李少,我这么说,您别怪我多嘴,我们明珠小姐无论相貌,还是品行,都没得话说,您能得到明珠小姐的青睐,真是祖上积了大德了!”
“咳咳,吴妈,我也不算太差
不是?”
李之秋看着眼前这位五十来岁,身材丰腴,气质颇佳的佣人,咧了咧嘴,真是个能说会道。
“哈哈,李少自然是不差,否则我家小姐也不会对您那么用心不是?”
看到面前这个相貌清秀,眼睛迷人的年轻人脸颊微红,吴妈大感有趣,捂嘴而笑,“我看好您哦,加油!”
“没想到秦明珠心思如此细腻,难怪秦家上下除了秦韦锋一家,都是对她关爱有加!”
李之秋拿起一件夹克衫,正要撕掉铭牌,发现了一张标签,上面字迹娟秀,“夹克衫,半休闲装,适用于出游、商务……”
“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当李之秋穿着一件白色棉恤,套着一件长款灰色风衣,下身穿着一条深蓝色韩版长裤,脚上踩着一双白色板鞋走下楼的时候,无论是佣人吴妈,还是其他几位年轻的佣人,眼前都是一亮。
如果说之前的李之秋,看上去是一个落魄的江湖小神棍的话,那么现在的他,妥妥就是一位富家公子哥。
那清秀的脸庞,柔顺的眉毛,漆黑明亮的双眼,加上那若有若无的微笑,无一不说明,这是个相貌好看,性格温和,内心又善良的男孩。
“咦,之秋,这是明珠那丫头给你挑的衣服吧?”
餐厅里,秦老爷子、秦韦德、秦美心和章君怡四人看到李之秋,相视一眼,会心一笑,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小家伙的相貌,勉强能配上秦家明珠。
“秦老爷子,秦叔叔,阿姨,姑姑早……”
李之秋看到四人,微微躬身,打了个招呼。
“你这孩子,这里又没外人,赶紧过来吃饭,来,先喝杯牛奶……”
正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第一次见到李之秋时,章君怡就被他那双迷人的眼睛打动了,此刻看到丑小鸭变成了天鹅,章君怡的心情更好了。
“之秋啊,你还小,身体正在发育,要多喝牛奶……”
章君怡把李之秋拉到她身边坐下,然后给他倒了满满一大杯鲜牛奶。
“还有这个鸡蛋,我们秦家吃的鱼肉禽蛋都是专人养殖的,绝对是纯天然,快,再迟两个蛋……”
“阿姨,我……”
李之秋双手端着那个将近一千毫升的牛奶杯子,微微颤抖,又看了看面前餐盘中两个剥好的鸡蛋,喉咙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