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应该快到了,过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钱新之微笑道。
话音未落,包厢门“吱呀”推开,张兴忠领着个戴墨镜、扣绅士帽的年轻人跨步而入。
钱诗瑶刚放下茶盏,就见那年轻人摘下墨镜。
哟,报纸上常登的那张脸,比照片上还精神,就是眼下挂着淡淡黑眼圈,像是刚从战场上下来的。
“诗瑶,这就是张司令!”钱新之笑着引见,又转向张元初:“这是我孙女诗瑶,刚从魔都回来。”
张元初抬手拱了拱:“钱老客气了,您叫我元初就行!”
他心里清楚,若论辈分,自己和钱诗瑶的父亲同辈,但这相亲场合,还是别把关系掰扯太清楚。
“张司令折煞老夫,叫我兴之便可!”
钱新之有些不敢当,钱新之原名叫钱兴之,是钱家兴字辈的子弟。
后来他决定弃文从商,为了不辱没家族,便改名钱新之。
不过他改掉了自己的字辈,但儿子和孙子还在使用钱家字辈。
张元初微笑着点点头,算是认可了。
张兴忠父子既然到了,那下面自然是上菜了。
餐桌摆的是淮扬菜,狮子头炖得酥烂,文思豆腐细如发丝。
钱新之和张兴忠聊起商场旧事,张元初却悄悄打量对面的钱诗瑶:
穿一袭素色旗袍,腕上戴着块女式腕表,倒不像传统闺秀,倒有几分新式学生的洒脱。
“听说钱小姐在魔都念大学?”张元初找话茬。
“嗯,不过这学期提前放假了。”钱诗瑶低头搅着莲子羹:“张司令平时除了打仗,还有什么爱好?”
“爱好?”张元初摸了摸下巴:“以前喜欢研究枪械,现在嘛,有空就看军事地图,倒腾些战术方案。对了,钱小姐说喜欢弹琴画画?”
“嗯!”钱诗瑶点了点头:“还有跳舞,养花之类的,张司令也喜欢这些?”
得,这可把张元初问住了!
对弹琴,那是真没兴趣。画画嘛,也是属于蛤蟆跳井。
养花,理论上一大把,但就是没养过。
至于舞蹈?钢管算不?
“嗯~略懂!不过我更喜欢棒打鲜橙!”想了半天的张元初,只好拿出了自己前世的看家本领。
“嗯?这是最新流行的雅事嘛?”钱诗瑶满眼疑惑,这四个字有些陌生啊
“雅,当然雅!”张元初当即来了精神:“这爱好不仅能锻炼臂膀,还能让你疏解心中的负面情绪。。。。。”
一旁的张兴忠听着自家儿子滔滔不绝的扯犊子,又瞥了眼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钱诗瑶,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不管怎样,这顿饭总的来说,吃得还算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