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无趣,三兄弟早就生了回京城的心。无奈段相公不动,他们也不敢提。三个人只能窝在屋里读书写字,无聊到发霉。
因为屋子多,三兄弟是一人一间。
三兄弟感情不算好,但平时坐在一起读读书写写字的交情还是有的。大家族讲究兄友弟恭,既然读了圣贤书,这个表面样子总还是要做。
读书读累了,年轻人也相互聊聊天。这里没有正经的私塾先生管着,比起老家还是松范许多。
有一天闲聊的时候二郎说起他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到树林子里去玩,遇见了一位美丽的女神。这位女神对他一见倾心,邀他共赴巫山。
女神美貌多情,他也一见倾心,于是两人在梦中成了好事。事成之后,女神挽留他,希望他能留下与她成婚。
他说婚姻大事,应该由父母做主,不能私定终身。女神就跟他说,会去跟他的父亲提亲,叫他不必担心。他便说如果能得到父亲大人的同意,那他就留下来陪她地久天长。得了他的应承,女神便翩然离去,而他也梦醒了。
听了这番话,两位兄弟是笑的前俯后仰,连连说他是看书看傻了,把“巫山”的典故搬到自己头上。难道以为自己是曹子建不成,也能遇上一位美丽的巫山女神不成?
东施效颦,真真笑掉人大牙!
------题外话------
神女入梦,巫山。看着挺浪漫,但如果是要命的,那就毛骨悚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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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荒唐的婚礼
二少爷讲了一个“春梦”,被自家大哥和三弟好一通笑话。
被笑话了,这位少爷也不以为然。本来这就是只是一场“好梦”,说出来当个趣闻,连当事人也没有当真。
两位兄弟也是笑过了就算,事后想想还有点羡慕。这深山老林里的荒村野地,本来就无趣之极。倘若真有这么一位美丽的精灵来梦中相会,成就一段露水姻缘,也是一桩美食。
自古以来,读书人都难逃这种美丽女妖的诱惑。
然而这桩“趣闻”不知怎的却被父亲大人知道了,让三位少年惶惶不安,以为要被训斥。
结果,父亲大人竟然煞有其事的要为二郎和那位美丽的女神定亲成婚!
这可把当事人和两位兄弟给吓坏了!
不过一场“美梦”而已,父亲大人怎么就当真了呢?
不光当真,而且是真拨下银子,置办酒席,采买聘礼,竟是要大办一场,热热闹闹,人尽皆知!这也太荒唐了。
别说少爷觉得荒唐,连操办喜事的帮工和被请来吃喜酒的工匠们也觉得很荒唐。
段大人这是脑子出问题了吗?不给小公子说一个门当户对的小姐,怎么去娶一位不知从哪里来的“女神”?
这女神姓谁名甚?连个名字都没有,这婚事岂不儿戏?
可这儿戏婚事还是被操办起来,段二郎都快要疯了。早知道会如此,打死他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
两位兄弟也很莫名其妙,但不知怎么的,统一的都没有去为这位兄弟说情。仿佛是心里明白,一旦自己去为二郎求情,那么这场荒唐的婚事就会落在自己头上。
人都是自私的,这种荒唐又可笑的事情,还是别落在自己身上的好。
说是喜事,但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都一点也不觉得喜气。除了吹吹打打的声音,新宅里连一点欢声笑语都没有。
新郎官被灌了酒,醉到昏睡。衣裳都换成了全新的礼服,一身红,红的刺眼。
吹打了一天,吃了两顿死气沉沉的喜酒,天一黑,段相公就宣布所有人都回房去睡,没有事情不许出来,也不许点灯。以免惊扰了女神,坏了大事!
这叫什么规矩?为什么新娘子会怕灯火?还不许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