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那种笑,是在凄苦中缅怀。
康朵此刻的身体,跟着高飒右手颤栗的频率一起颤栗,她抿了抿发白的嘴唇,似
乎这一瞬间拿出了全部的勇气,“这只耳坠,为什么,会在你的手里?”
高飒伸到康朵面前的手,一直未曾垂落,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似乎还在心里组
织语言,当他准备开口时,一抹剑光,从天而落,带着某人,歇斯底里的嘶喊声
,“去死吧!”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词,叫“机会!”它像时间一样,错过了这一瞬,就再也
找不回来,稍纵即逝,是专门用来形容它的。
高飒,就再也没有这样一个机会,当着康朵面说,“你是我的女儿啊!”
刺向高飒脖子这绝命一剑的,是格里菲利。本该躺在地上等死的格里菲利,不知
该说他好运呢还是命苦,因为他又一次被半兽人酋长锲而不舍的拎了起来砸向了
高飒,不过,格里菲利纵然在生死茫然中也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或者说是个
善于把握机会的人。
已经来回飞了两次的格里菲利,第三次被迫“腾云驾雾”时不敢说熟练生巧,至
少在空中能稍微调整一下身体姿势,在稍纵即逝的瞬间,抡剑斩向高飒的脖子。
事实证明,机会只属于善于把握它的人,格里菲利,做到了,做到了它做梦也不
敢梦到的事,他杀了血玫瑰高飒。
“老子是帝国第九骑士了!”带着这一巨大成就感,我们的准第九骑士,格里菲
利在高飒的身侧跌落,瞬间陷入空白的意识中,只剩下一个声音在鸣唱,“闻着
血液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当然,在这之前,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下了高飒腰间的“红荨”,并用最后
一点力量,抱在怀里。。。。
高飒本有机会阻挡这抹剑光的,虽然他的左手已废,他的右手也可以轻易的把这
抹剑光击散,但是他没有,他的右手经脉早已被康朵斩断,只要有轻微的移动,
手中的耳坠就会跌落,这个耳坠是比他性命还要珍贵的存在,在高飒心中,她永
远纯洁高贵,他怎么也不舍得,让她跌落尘埃,沾染凡世的污垢。。。
高飒的头颅从肩上滚落下来,那圆睁的双目,定定望向北方,透过他女儿康朵的
身影,穿过万水千山,望向北方,充满憧憬的眼睛,依旧满是幸福和满足。
在这一刻,他依旧站立的躯体,一如苍松般挺立,他伸到康朵面前的手,已然停
止了颤栗,地上的红荨,猛的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响,为这个传奇英雄,奏响了悲
壮的丧钟。
被这一瞬间的变故,刺激的近乎麻木的康朵,迟疑着从高飒的手中,接过了那只
浸泡在他血液中的耳坠,直到此刻,红雾终于散尽,红色的夕阳照进了这一方空
间,照在高飒睁着眼睛上,那眼睛的眼角,分明,有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或许,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像一个魔咒一样,紧紧的箍在苍茫大陆的传奇英雄
头上,他们或堕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