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冷冷看着她,一言不发。
林夕不再理会他。坐回到床上把高跟鞋穿起来。
他注视着她的动作,眼睛盯紧那双高跟鞋。突然开口:那双鞋不合脚,你为什么还穿?
林夕拿起鞋码看一眼:本送给我的,我的脚是38码,这鞋小一码,我怕他失望还是穿来给他看。
反正就一天,她脚瘦挤挤没关系。
杰克听了她的话若有所思。
本在此时推门走进来,看到杰克神情一怔。你们在聊天?
yeah,我们在谈英美文学。林夕快速反应,从床上站起身:在讨论谁是20世纪最出色的小说家。
她说完看向杰克,杰克看她一眼。我和詹妮都觉得海明威最出色。
哦,我也赞同,不过我更喜欢奥尼尔写的《毛猿》。他说完走进林夕,伸手将她揽进怀里:天这么晚了,不如今晚就住在这里。
林夕的旅馆是在香橙镇和Z镇的交界地方。两个小镇挨得很近。
我还是回去好了。她不想在陌生的地方睡。
明早我继母想请你共进早餐,不如留一晚。
林夕见状没再坚持,点了点头。今天离开旅馆时她把自己的包裹寄存在了楼下,不必担心有清扫人员闯入发现她的秘密。
杰克看一眼手上的表,已经过了午夜。今天玩的很开心,谢谢你的邀请。他伸手拍了拍本的肩膀,朝林夕礼节性地点了一下头。转身离开了。
林夕回头问本:今晚要一起住吗?
本显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我当然不介意。
林夕要跟他睡得原因可不是什么罗曼蒂克,而是担心万一晚上有警察闯入,她可以找个人质换取些时间。
晚上他们就留在了别墅,等宾客都散尽,本找了钟点工把家连夜打扫干净。整个别墅只留下了她和本。
两人回到了卧房,林夕喝了避孕药就去浴室洗澡。出来看到本靠在床头读书。
她有一瞬间晃神,仿佛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
她的前夫也经常在睡前看书。
本见她出来合住了书。
你读了什么?她随口问。
《滚雪球》。
林夕拉开被子坐在了他身边,不慌不忙地整理一下身后的鹅绒枕头。关于巴菲特的?
是。他对她今天在宴会上说的话记忆犹新:你以前在法国进修过吗?
嗯。林夕不想多谈。
她躺下,伸手把自己那侧的台灯关掉。我睡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