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仕禹走近冷艳的睹了眼,直接走进店里,酷酷的给店员报了林依曼的码数,说明是那双鞋子后,二话不说直接把visa卡递给收银。
林依曼看了小会,回身才发现方仕禹不见了,左瞧右瞧,最后发现他人已经进了店里。
走进去亲腻的挽上他的手肘,问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才问完店员直接把鞋子递到了林依曼的手里说:“小姐,试试合不合脚。”
“啊?”林依曼愣,紧接着看到店长已为给他们结完帐,把卡和票根恭敬的递给方仕禹。
正当林依曼发愣之际,方仕禹接过鞋子,拉她到店里一旁的沙发上坐下,给她摘掉鞋子,如忠诚的爱仆,为心爱的公主换上漂亮的鞋子。
如此纡尊降贵的表达宠爱,把店员们都给羡煞了,而且男的还长得那么妖孽,帅得不可方物,女的娇小巧玲珑,清灵甜美,简直绝配。
“仕禹,我自己来吧,好难为情啊……”
林依曼羞,虽然在家里的时候,方仕禹经常会给她换鞋子,可是在外头,旁人那些目光叫她好生难为情。
“穿上脚舒服吗?”
方仕禹才不要理会别人怎么看他们呢,爱看就看个够吧,羡慕嫉妒恨也没用。
他就是把他宝贝宠上九重天外去了,值得帮宝贝拿出来晒,大肆炫耀。
闻声,林依曼动了动小脚,起身走了几步,感觉很舒适,也很衬她,心里很是喜欢,笑道:“嗯,舒服。”
“那就穿着走吧,旧的不要了。”方仕禹把宝贝往怀里一搂,愉快的离开鞋店,真的不要旧鞋了!
林依曼回头看看被丢弃的旧鞋子,天知道她前天才让妈咪去买的……呜呜呜……今天第一次穿呀,可是方仕禹此时已经拉着她走远了。
之后又买了下结衣服,周边配饰。
来到一家围巾店前,林依曼仰了仰小脑袋,方仕禹俯看了她一眼,像在问她:干嘛?模样看起来酷帅酷帅的,叫她很想咬他一口。
人儿默契的动了动小脑袋,像在回应:进去,买围巾。
方仕禹接收到宝贝的
信号,搂着她走进去,人儿左挑右选,不时往他身上比了比,皱皱小眉头,又放回去。
试了好多条,她才欣喜的给他戴上脖子说:“嗯,果然还是浅灰色最合适你了。”
闻声,方仕禹走去照了照镜子,不知道是不是林依曼的话在作怪,他也觉得很适合。
但是他基本上都不喜欢戴围巾,若是宝贝曼曼挑的,又另当别论,买下来,在转暖前都戴着它。
林依曼之后又给他挑了几条围巾,她记得他衣橱里都没有,多挑几条总没错。
方仕禹原本想付钱的,可是林依曼坚持她来付,因为这是她要送给他的,要是他付钱,就没有那个意义了。
方仕禹依她,心里更加喜欢宝贝曼曼给他挑的围巾,待回去之后定要当宝贝一样善待保存着。
付完钱,林依曼亲手给方仕禹围上最先挑的那条浅灰色围巾,之后微微一笑,表示很满意。
方仕禹注视着人儿脸色的任何细微变化,目光深邃的注目。
林依曼被他看得小脸泛热发红,有点不好意思的把小手他暖烘烘的衣服口袋里,那颗萌动的小脑袋贴在他手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