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这个给你。”厄班达随手丢来一个箱子,索德接过一看,是厄班达的大提琴箱子。
“进城了你那把剑可不能露出来吓人,还是藏起来好一点。”
索德打开上面的锁,把剑放了进去,“你不带你的大提琴吗?”
“那玩意多重,我才不要带着逛街呢。”厄班达连忙摆手。
索德锁好箱子,然后挎在肩上,随口说道:“你真以为去逛街啊。”
厄班达听到这句话,不以为然:“师傅去见老相好,我们总不能跟着吧。不去逛街还能干什么?”
“你又胡说八道些什么!”布鲁坦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们的后面,听到这个调皮的小徒弟又在胡言乱语便忍不住打断。
厄班达吐了吐舌头,住口不说了。
布鲁坦看着当年弱小的两个徒弟,如今都已长大成人,心里万分感概。
当年挥斥方遒的年轻人已不再青春,身躯也已然老化。
但,往年的记忆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永不磨灭。
他叹一口气,挥挥手,示意徒弟们上车了。
厄班达看到师傅叹气,便小心询问索德:“我是不是又惹师傅不高兴了?”
索德摇头:“不是‘又’,是‘总是’。”
厄班达听到师兄揶揄自己,便很夸张的哼了一声,以表达心中的不满。
上车前,布鲁坦站在屋子前,细细的打量着。
“师傅,回来再看嘛。”厄班达坐在驾驶位上,大声招呼着。然后他回头对索德小声说:“都看了二十五年了,还不腻。”
索德轻轻地打了厄班达的头,“你真啰嗦。”
他们是不会知道布鲁坦心里所想的。
因为,这一趟就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经过一天一夜的旅途,他们三人终于来到格里城。
格里城作为前都,自然有其过人之处。虽然也饱受战争之苦,但格里人始终坚挺,每次都能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这一点就是蒂斯也得佩服。
由于蒂斯的诸多限制,格里的主城比起鼎盛时期已经小了一半,但行走在这里还是能感受到它当年的兴旺。虽然如今已比不上蒂斯,但格里还能保持住全国第二大城市的地位。
厄班达是土生土长的格里人,虽然自幼被送到布鲁坦这里,但对格里还是十分熟悉。
故乡,始终都扎根在游子的心中。
好吧,其实这句话只是厄班达的托辞而已。大家都知道厄班达之所以对格里这么熟悉,就是因为厄班达经常驾车偷偷溜进城,这也是为什么他十五岁的年龄就会开车的原因。不得不说这小子如果不练剑去当赛车手也不是不可。
厄班达熟练的开着车,行驶在六车道的大路上。
不过他好像忘记了什么。
“厄班达,你要带我们去哪里?”索德没好气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