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妃雪阁吸引的都是燕国贵人。外国人知道的当然也有,却远远不及旷修这般传奇了。
旷修就是这个时代的音律之王,
引领者。
他身为一个琴师,却可以让七个王朝都知晓,这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妥妥的天王巨星有么有?!
要知道,这个时候,就算是卫庄,为了要把流沙给搞起来,他也是亲自去接单了不少活的。
结果去杀了一个已经要死的巨子,还被墨家惦记了许多年。
坑不坑?
……
身为这个时代顶尖的艺术家。
旷修这地位嘛,没得说了。
弄玉看见了旷修以后,听到了旷修和高渐离合奏的琴声以后,就跟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偶像似的……以往成熟的小姐姐就要变成迷妹了。
没办法。
再成熟的人见到偶像也不会淡定。
偶像也是人。
偶像也可以有偶像。
……
身为艺术家嘛,通常这个脑回路跟正常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这种出名的,那就更是如此了。
不然的话,怎么会显得与众不同呢?
大浪淘沙,在普通人之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这般。
就是真的特立独行。
脑子正常啦,还真不行。
身为赵国人,旷修脑子抽筋了,帮助了一个来自秦国的将领逃离秦国,荆轲就是负责掩护的人。(也不知道这逃走的是不是……)
总之。
旷修却在那之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他选择留在了秦国。
或许是不想给自己的国家招来天大祸端?总之……他拒绝了荆轲的帮助。一直在法场上弹呀弹,弹呀弹的,曲风悲伤,让秦兵们冷死了。
这家伙。
音乐方面达到巅峰了可以说,可以让听曲的人身临其境。即便听曲的人根本不懂音乐,他也可以让那些人被自己的喜怒哀乐左右。
秦兵们听的牙都疼了。
早就想弄死这货了。
“一个弹琴的,装逼啥么?以为就你有情操?有信仰?”乱世之中,怎可能有真正的对错。
……
高渐离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