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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3页)

还未进城,两人便以有些激动,杜营是高兴即将看见这个时代数一数二的繁华都市,鲁国的那些城市看得他都倒了胃口,不过就是一个包了城墙的小镇,进入齐国后也没好多少,这种东西也敢叫城?难怪后世会被乐毅捡豆子一样连下七十余座。

进大都市,过夜生活。

怀着如此美好愿望的杜营当然有些迫不及待。

在杜营眼里管仲一辈子干的最牛一件事就是让妇女卖笑以充军资。

把私下里一件龌龊不堪的事合法化,透明化,神圣化。

后世哪怕孔孟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做文章攻击管仲。

敢骂就等于是不识大体,不知国与百姓谁轻谁重。

何况在这个时代女性还算不上百姓,只是一种介乎于奴隶和百姓之间的低级阶级。

像孟子那种从小不好好学习的主,孟母都不敢用拳脚教育,气的只能拿剪子绞自己织的布出气,与其说是孟母涵养好,不如说是地位低,根本管不了孟子,所谓的剪布象征半途而废,只怕是后世的穿凿附会之说,根本原因杜营猜测是因为没有布就没有收入来源,孟子饿了几顿后为了温饱问题,自己学乖了,要不然为什么孟子长大以后老想又吃熊掌又吃鱼,只怕是小时候饿得很了。

牺牲一批近似于奴隶的妇女,换来军队的强大,吸纳了有钱人的闲散资金,安抚了血气旺盛的青壮,维持了治安稳定。

哪怕是一代圣人孔子老了老了还要赞叹道:“要不是管仲,搞不好我今天要当食人族了。”

马上就要见识到春秋第一风月都市,这就是华夏的阿姆斯特丹啊。

想到这里,杜营笑的眉毛胡子都抖起来了,形象极其恶劣。

孔丘的激动和杜营不同,在路过淄水河边时,孔丘几步冲到河边,双膝跪下,以头探入河中冲洗良久,肺中气尽露头之后,又以手浇水于身,全不顾冬日淄水的寒冷。

杜营哪里看过这架势,平日里以守礼为生命的孔丘如此放浪形骸,莫非这河水有什么问题?

是能长生不老还是刀枪不入?或者这是子母河?

杜营一时之间连城内的红灯区都忘了,呆呆看着犹自洗冷水浴的孔丘。

全身湿漉漉的孔丘总算回来了,寒风凛凛之下健壮如牛的他也不禁有些发抖。

杜营终于忍不住问起孔丘原因。

原来两人已出鲁国多日,孔丘实在是有些想家了。

今日得见淄水,因为其发源于鲁山,故而孔丘想起鲁国来了,这才一时冲动,去强身健体了一把。

杜营催促了一下青牛,打算尽快入城找店安顿,让孔丘换衣。

行至城门,不愧是齐国都城,规模之大,光是外墙就比鲁国那个寒酸的曲阜长了两三倍,城墙高耸,士兵林立,确是大国风范。

门卫对高大魁梧的孔丘多看了两眼,问话后放行,至于杜营则是看都不看,想来这老头也做不出刺王杀驾的高难度动作,直接挥手过人。

这个时代还没有人意识到广告的重要性,店铺都是以店主名字为名。

店主叫张三,店名就叫张三店,张三若是死了,他儿子叫张四,店名就改名叫张四店,几百年以后才会有人发现年代是一块金字招牌,就把祖上一个最出名的祖先名字锁定不改了。

再以后就变成了为了讨好那些自以为是的文人,把原来是为了互相区分的店名,改成狗屁不通的拽文,越偏僻深奥越招那些骚人喜欢。

就近找了家叫“离固”的店住下,让孔丘换下湿衣服,谁知孔丘第一次见到这两个齐国文字,以手代刻刀,临摹了好久才进门。

安顿下来,杜营给孔丘留下一堆功课后自己蹑手蹑脚的翻墙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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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几个路人,杜营才跌跌撞撞的找到人市,前面一半是买卖奴隶婢女的地方,转到后街,豁然开朗,来来往往都是火急火燎的壮男,个个一路小跑,蔚为奇观。

同样,路人对于杜营这种满头银白的老年人还有兴致来这种地方,其他人也是异常佩服的,这是哪路神山上下来的练气士?如此老当益壮,甚是了得。

随着人流找了一家门面最大的店,杜营带头冲了进去,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在外面更打眼。

“妈妈,开个包厢,来两个果盘,一箱啤酒,选十个好白菜我来挑。”杜营彷佛回到了那个如鱼得水的年代,进门不加思索的顺口出溜出来了,一口现代腔,里面还加了黑话,齐国人能听懂才有鬼了。

一屋子男男女女木然的看着这个大声嚷嚷不知道说些什么的老头。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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