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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3页)

那个一袭黑衣的身影,背着自己买给他的枪,离开了解家的老宅。

解语花一拳捶在桌子上,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气恼什么。

不过是个朋友而已,走就走了,不是常事么,解语花对自己说。

他再没有见到他,解语花打探过他的消息,只听说长沙道上忽然多出一个新人,总是一身黑戴着副黑眼镜,谁都瞧不起他,教他去做些费力不讨好的活儿,他却全都同意。

解语花苦笑,原来当初结识自己,为的就是让自己带他来到长沙么?

那干脆留在身边也好啊,哪怕明知他为的是利,也照样会关照他的。

我这是怎么了,解语花想。

后来,隔了很长一段时间,足足有两年,他以为他已经死了,死在某个斗里或某场枪战中,却听人说道上崛起了一位新贵,枪法身手都很好,总是戴着副黑眼镜,听说是关外的旗人,他叫黑瞎子。

黑瞎子?

不是黑眼镜而是黑瞎子么。

想起那天在草原上自己对他说的,不该叫黑眼镜,而该叫黑瞎子。

解语花听到这个名字,手一抖险些翻了手中杯子。

却还是不曾有消息,黑瞎子蒸蒸日上,小九爷如日中天,却仿佛两个老死不相往来的人。

你不来找我,我何必找你。

某夜解语花按着手机,心里这样想着,盯着屏幕上一个自己以前就打探到却永远不会拨打的号码。

终于又是战争,对权力的欲望从来不会止息,只是这一次和三年前不一样,二十五岁的解语花面对的是比二十二岁那年更强大的反抗与杀意。

他带了二十几个人,与对方的几十人在郊外枪战,他不知道自己受了多少伤,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只知道自己最后已经浑身是血,倚在谷仓内壁的墙上几乎站不稳,而他的表亲,同样浑身是血,却拿枪对着他的头。

“亲爱的小九爷,我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听着对方的声音,解语花抬起头来,淡淡的笑笑:“何必说那些,动手。”

却在这一刻听到一声枪响,自己的表亲凝固着惊骇的表情,人就慢慢倒了下去。

解语花勉强着自己睁眼,视线却已有些发晕,在一片昏眩中,他看到谷仓的门口站着一个人影,逆着光看不清脸,却清楚地看到一身黑衣,手中的枪还对着这个方向。

还有那抹熟悉的淡笑和一副黑墨镜。

黑眼镜走过来,揽住解语花的腰小心翼翼把他横抱起来往外走,淡淡笑着。

“我的花儿爷,还记得我说的么。”

“我回来了。”

【番外NO。4兔子】

众所周知的,盗墓不过是我的副业,至于主业嘛,往牛逼了说,我是三叔手下诸多盘口中的一位,往二逼了说,我就是一个古董铺小老板,而且还是挑着门帘一天没人来的那种,不过做古董嘛,讲究的就是修身养性,所以对于生意难开张这个问题,我也没什么太大意见。

不过话说回来,做古董也有不好,老经手一些古旧玩意儿,自然而然的眼也跟着变刁了,至少我就是这样儿的,尤其是我的老本行,拓本,连带着笔墨纸砚这类的文房四宝,我都挺喜欢。

可惜我只是一个苦逼的普通人,不像我那发小小花,一跺脚长沙城都要抖三抖的人物,这么说可能夸张了,不过小花确实是神通广大,但是他最让我羡慕的,倒不是他的手腕或者他的家产,而是他的两支毛笔。

那两支毛笔是我在和他一起去四川的时候,在他四川的别墅里见到的。

好毛笔分为三种,羊毫,狼毫和紫毫,而紫毫则是其中最好的,它的笔毛都是用兔子毛做成,有“千万毛中选一毫”这样的说法,在紫毫中,北毫又比南毫好,而小花那个拿起笔来只会戳墨点的变态居然有一支南毫和一只北毫,更变态的是他告诉我那笔都是瞎子一只一只给他抓兔子凑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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