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之间几乎只隔了个书包。
周围再次响起集体抽气声,其中还夹杂着惊呼和后退的脚步声。
似乎下一秒就有惨案发生,做好被误伤的准备。
花哨:额。。。。。。
她发誓,她真的是下意识的动作。
那一瞬间完全忘记了这个世界的祖宗根本不认识她。
他现在是季正卿,一个十七岁,父亲是重刑犯的叛逆少年。
就在前几天,他还在校门口和校外混混打了一架,踩断了人家的肋骨。
人人都怕他。
怕他的冷漠,他的喜怒无常,他重刑犯儿子的头衔。
董琴心也怕她。
但花哨不是董琴心。
不过。。。。。。
现在该说什么?
好久不见?
屁,刚还在一个教室里,她还姿势狼狈的摔了一跤。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他看见
那。。。说你好?
神经病吧。。。还不如问你吃了没。
咳咳咳——纠结之下,花哨又咳了起来,但抓着少年的书包带子没松手。
季正卿又低眉看了一眼她抓着的手,微不可查的不耐的啧了一声,然后闪电般抽走自己的书包带子。
花哨愣了一瞬。
这个神态好熟悉。。。
想了半天,花哨总算想到——照片上的祖宗。
邬子虚这狗男人很少有不耐烦的神情和情绪。
他的耐心是花哨活了这么久见过最好的人,不管干什么事都有条不紊的,平静又稳如狗。
但除了拍照。
所以他能问世的所有照片都是这副臭脸。
问:有一个帅裂苍穹但却讨厌拍照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
答:他会啧你。
由此顺着往下推,他不喜欢的人和事,都会啧。
所以,她被不喜欢了?!
花哨得到推理结果后,顿时火冒三丈,把走远了两步的少年又扯住。
季正卿都没来得及转身,就听她在背后连声质问:
你啧我?!
你居然啧我?!
你不喜欢什么,都不能不喜欢我!
周围人群又往外退了一圈,一脸惊恐。
松手。季正卿皱眉,和她拉开距离,扯着另一边书包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