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己的师傅,变成了01怪物……
很快,他发现师傅此时的状态虽然吓人,却是在推理。
没错,就是推理。
在警校时,专门有老师讲逻辑学。
以及有直接推理、间接推理等……
所谓逻辑学,推理是形式。
王丞还记得当年老师说过:推理这种事说白了就是去想象,但想象的过程要合乎逻辑,与现实接轨,贴合实际……
其实推理就在每个人的身边。
象福尔摩斯靠一个人的外表,可以知道这个人的许多事情。
比如人们的qq上新加了一位朋友。
如果你根据和他聊天获得线索,去推理他的真实身份、真实年龄、真实职业等等。
也是很有乐趣的。
当然,不能犯法!
慢慢的,王丞愣住了神。
不,可以说他听入了迷。
“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只要出现任何形式的犯罪,直接或间接,都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
“痕迹,代表线索,代表证据……反向推理,痕迹代表案件起始。”
“一对夫妇被残忍杀害,首先不是正常行为。”
“从指使孩童划车、引走保安、破坏监控、入室杀人……计划?全部都是在有计划的事实犯罪!”
“需要了解整栋公寓楼,了解住户,了解车辆,了解……这需要大量的时间。”
“时间定律,想要熟悉,就必须要耗费相应的时间,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
“那么……既然我能如此熟悉这栋公寓楼,熟悉业主,熟悉保安,连业主的车辆都无比熟悉……除了公寓楼的业主,我又什么人?”
“什么人,才能做到如此熟悉的了解这种大楼?”
“还能知道业主的电话……物业人员?售楼人员?社区人员?”
“排除法,社区人员……不是,社区人员不可能如此了解一栋楼的居民。”
“物业人员……案发后,没有物业人员离去,所有物业人员与嫌疑人身高体貌不服。”
“那么,只剩下售楼人员?”
“他们熟悉业主,买房时都是售楼人员带着他们选房,介绍,相互了解。购房后,售楼人员还会送一些服务,会经常联系……”
“在售楼中心,会详细记录看房者的所有信息、业主信息。”
“他们能了解整栋公寓楼,保安室、监控室、地下室、车辆……他们甚至比业主还要了解这栋楼的某些地方。”
“同样也能记录每位业主在家或者不在,哪位业主几点下班……”
“重点……售楼员女性居多!”
“目的?如果是售楼员,杀害业主的目的是什么?”
“案件前置推理……有没有可能某位售楼员,也想购买一套该公寓楼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