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把车送去修理,还没修好,她这两天去哪儿都不方便。
兰思唯和昼短之前租的那个房子,和付与现在住的地方相隔不远,不过他那房子在高档小区,她和昼短租的是个老破小罢了。
“那你一会儿回来怎么办?”
“打车啊,你这问的什么蠢问题,又不劳烦您送我回来。”
付与轻哼了声:“你让我送我也不送呢。”
“滚蛋。”兰思唯说着,就进里边衣帽间找了件外套披到身上。出来时,付与也已经穿好了衣服。
两人下地库取车。
十月份,白天还很热,不过一到晚上温度便骤降。
兰思唯虽说穿着外套,但里边实际上也就只有一件吊带裙,还是刚刚到大腿根儿。
一双大长腿就露在外边。
上车后,付与瞅了一眼,随后便把车内温度调高。
“你回去拿什么?”
“今天收拾首饰匣子发现落了一条项链。”
“什么项链这么宝贝?”
“是挺贵的。”主要是,她这人有个毛病,东西丢了不立刻找到,心里就不安稳,怕是连觉都睡不着。
更何况这条项链还是昼短之前送给她的,花了不少钱,他送的时候她都心疼,和他说以后别买这么贵的。
她喜欢奢侈品,喜欢漂亮的、精致的包包和首饰,但那些都不是必需品。
在兰思唯看来,物质之于人,一定是服务于人的,人本身万万不可被物质捆绑。
车子往城南开着,进了小区后,付与忍不住“啧”了声:“这房子是够旧的,哪年建的?”
“忘了,好几十年了。”
不然怎么叫老破小?
付与在心中啧啧称奇,爱情可真不是个玩意儿。
在他印象里,兰思唯一向是爱美爱娇的,高中学校里的女生还不懂打扮或者只会折腾个刘海、改个校服裤腿的时候,她便已经研究起了哪个牌子的包包好看,眼妆怎么画更自然这些事儿。
哪里能想到,现在为了个昼短,竟然甘心住在这破地方这么久。
别说,他作为男闺蜜,都有点儿酸。
“上去吧,我走了。”
“嗯,拜拜。”兰思唯拿着包下车,单元门是坏的,不用感应钥匙就能直接推开。
走进去后,楼道里堆着邻居们的杂物,她差点儿被绊倒,站稳后才轻轻跺了下脚,声控灯在漆黑的楼道里亮起来。
不过很快,便又暗了下去。
兰思唯匆匆上了三楼,取钥匙,开门——
开门,屋子里边竟然是亮着的。
她愣住,下一秒,就看到鞋柜旁有个陌生女人正在穿鞋子。
“抱歉,我走错——”
话还没说完,兰思唯就停住,不对呀,这明明就是她家,她刚还用钥匙打开了门。
那女人脸上同样露出错愕的表情,同时,还有一丝慌张。
这时,昼短从里边走出来。他看到兰思唯,先是愣了愣,不过很快就恢复如常,“你怎么来了?”
兰思唯没说话,死死盯着眼前这一幕,她感觉自己全身血液都在逆流,牙齿在发颤。
昼短表情非常淡定,对那边穿好鞋的女人说:“陈晶,那片子你晚上再修修,转场什么的好好搞。”
“好的。”那女人低着头,拿起鞋柜上的包便往外走。
经过兰思唯身边时,还不小心撞到兰思唯身上,连“对不起”都来不及说,她便推门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