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的手非常稳健,原来只有他抡大勺的时候,手才会来回的哆嗦。
锋利的剃刀果然只造成了很小的创面,而且他一只手还拿了棉布帮助止血。
很多人觉得挑手筋脚筋会造成大出血,其实并不是,只是会让人丧失行动能力。
以前的时候医疗情况达不到,断了手筋脚筋就是废人一个,现在医学技术发达,可以拽出来重新连接上。
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是,不是链接重新长好,而是直接用物理的方式打结!
这样才能确保牢固,要不然稍微剧烈运动还是会断。
“怎么样?我说不痛吧?”
帕金森一脸投入和陶醉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认认真真的做一台手术。
没有鬼哭狼嚎,所有被蒙着眼睛的家伙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其实绝大多数的恐惧都是来源于身体的本能,眼睛看不到,身体就会变得格外敏感。
但是老帕东摸摸西捏捏,这边戳一下那边戳一下,让人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当能够反应过来的时候,还会被其他触碰所干扰。
“老帕,你这是玩起来了?”
“实践是检验整理的唯一标准,好长时间没做了,正好借着机会练练手,反正整不死就行了。”
“没错,别把人整死了,但是要朝着死里整!”
“这些人交给我了,你们去休息吧!”
说着帕金森一刀就划开了小腿,露出了里边的肌肉和韧带。
看帕金森一脸痴迷投入的样子,估计还要给他一些时间。
“白萝卜,你们什么给老帕起外号叫帕金森?我看他的手一点都不抖!”
“他在厨房抡大勺之前的时候,应该就有这个外号了吧?”
“没错,他以前就是个抡大勺的,火头军!”
“什么?不是吧?你该不会是故意调侃他吧?”
“那不是,最开始老帕就是在炊事班剥葱剥蒜,打下手的,后来才掌勺的。”
“他真是个厨子?他家以前往上数三代,该不会都是厨子吧?怎么又当了医疗兵呢?”
我不明所以的问了句,心说这也太疯狂了!
“不是,他们家一直是赤脚医生,都是学医的。”
“按说不应该啊,那怎么可能让他去抡大勺呢?”
“嘿嘿,当然是故意安排的,为了磨练磨练他的性子!”
“以前这家伙臭屁的很,仗着自己家里有几门偏方,那时候他整天心高气傲的,磨练磨练不是坏事。”
一听这话我心里来了好奇,让精通医术的家伙去厨房抡大勺,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