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从古到今出了多少达官贵人,可后人一提到西安,想的就是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想到的就是李白的“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想到就是折柳相送的灞桥。没有作品,百年之后,谁知道灞桥区文化局副局长是谁,文化馆长是谁?
作品,只有作品,才是横亘于历史天空的那一颗颗亮星。
那么,写什么呢?
程忠实放下食物,顾不得写字台上全是灰尘,铺开稿子,紧了紧手脸,提笔信手写下去。
先确定年代。
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程忠实是三十年代生人。任何一个大作家,所有的创作营养都来自于他童年的记忆,所以,写作就是写自己。
那么,就确定在三十年代的关中平原农村吧。
再确定人物。
一个美丽风情万种的女人再次浮现在他眼前,逐渐成型。一个传统和现代过渡的女性,她应该是我作品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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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娥。”程忠实在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然后开始做人设:穷人家的孩子,被父母卖个一个地主做小妾……不,地主这个设定差了些,故事的冲突性格,或者说,传统道德和新思潮中人性的解放还不够激烈。小说,就是人物和人物激烈碰撞的结果。那么……改成嫁给一个举人老爷做小妾吧……那一年关中地区大灾荒,饿殍遍野,一群麦客来揽活。
男主角出场,一个高大英俊,皮肤黝黑的青年。嗯,暂时就叫他黑娃吧,他们产生了爱情,他们私奔了。
可是,如果仅仅是个红拂夜奔的故事,未免没多大意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程忠实越写越激动,不觉写了两千多字人物小传。同时心中阵阵难过,他实在太喜欢这个人物了。
田小娥,田小娥,多美好的女人,符合自己对美好女性的所有向往,就这么……毁灭吧……
程忠实眼圈忽然微微发红,竟是无比的难过。
他忽然身体一震:我进入了,进入了……我进入了写作的状态……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
然而,程忠实的灵感瞬间被人打断。却见,从窗口外伸进来一颗硕大的脑袋,头发蓬乱如阿富汗猎犬,不是于华又是谁?
被人打搅写作状态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程忠实可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嗓子里发出一声咆哮:“你看个锤子!”
骂完这一句,程忠实才发现自己失态:“啊,是于华啊,你怎么来了?“
于华也不生气,夺门而入:“来拜访您。”他手中带了好多行李,打开来,乱七八糟朝桌上,沙发上,地板上扔。
他这两年到处跑,还在鲁迅文学院读书,认识了很多作家和同道。什么人都接触过。作家都有怪癖,尤其是进入写作状态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你最好不要去惹。
鲁迅文学院是中协办的培训班,学员都是中作协会员。通常来说,只要你加入中协,都会被送到那里去学习,结业后才发证,成为正式会员。
另外,还不定时让作家进阶培训。
时间有长有短,短的一个月,长的半年,不等。
有的人就进过两次鲁院。
去年,中协还打算让孙朝阳参加,老孙拒绝了,说写作这种东西不是上学习班都就能学会的,纯粹浪费时间。当时吴胜邦还在中协当书记,就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这样一来,于华遗憾地和孙朝阳没有成为同学。
程忠实:“拜访我,做什么?”
于华抓起程忠实的毛巾不停抽着自己身上的灰尘;“玩玩,反正我没事,找你耍。”
“我们似乎不熟。”程忠实对他恶感极甚,鼻子里哼了一声。
于华继续用力,抽得灰尘四起:“什么熟不熟,孙朝阳和陆遥是哥们儿,你和陆遥是哥们儿,我和孙朝阳是哥们儿。合并同类项,我们就是朋友。”
程忠实忍无可忍:“别抽了,那是我洗脸的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