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整个城市浮华的灯光美吗?美!
但牧歌审美疲劳——无论地上走、楼上看、还是从观光气球上俯视,都是他玩剩的,他就是一本行走的恋爱宝典。
石渐维靠过来,牧歌立刻侧身警惕地看着他。
好在石渐维这次没有硬来,而是喝着血红的红酒,目光向前:“这个角度,风景果然是最好的,你来栈桥很多次了吧?刚才看你的脸都是一副腻歪了的表情。”
“哈,四五十次吧。”
“和谁?”
“开玩笑的。你呢?至少不是第一次吧?”
石渐维沉默一下露出自嘲的笑:“我以前有个很花心的男朋友,第一次给了他。”
听上去怎么那么有歧义?牧歌嘴角抽搐。
石渐维直视栈桥,侧脸无比冷峻:“那时是大一,我的腿受伤了,但接到他约会的电话,我特别高兴,完全不顾医生让休息的话跑了出来。我们一起坐了新开的摩天轮,俯视了栈桥。离别的时候,他送我一束黄玫瑰。”
黄玫瑰,代表爱意已退。
看石渐维恨意十足的样子,显然还没释怀。
无情,是跟别人过不去;痴情,是跟自己过不去。牧歌忽然心虚:“他大概有必须分手的理由吧。”
“他的理由是离得太远,异地恋很麻烦——同一个城市的南区和北区也是异地恋?我还傻乎乎地跟他解释,我可以每个周末去看他,实在不行每天下课去也行,他说不行,然后,他坐着公交走了,我就一路追一路追,导致腿又一次严重受伤,动了手术,再也踢不成足球了。”石渐维嘴角一扬,似笑非笑的表情很可怕。
“腿没有留下后遗症吧?”牧歌同情地问。
“腿没有,心留下了,在国外治疗和休息的时间里,我每一天都想质问他。到底是为什么要分手,我那么喜欢他啊。”石渐维举起红酒杯,“这种甜红酒是第一次约会时他点的,我一直没法忘。”
过分的痴情,往往比无情还恶劣。
牧歌的双手撑在栏杆上,忽然间一股忧伤涌上来:谁要是当了石渐维的情人该多郁闷啊,他心里有个迈步过去的阴影在啊,通常跟过去的博弈,后来者都会一败涂地——咦?好像想太多了。
此情此景,有点变味啊。
活跃气氛的小天使牧歌迅速发挥潜能,转移话题,聊时事,聊搞笑,聊五花八门包括栈桥鲜为人知的历史,沉浸于往事的石渐维恢复到了常态,喝了一口红酒,侧头看着牧歌,眸光变得柔和。
后来,石渐维含蓄地提出两人应该更近一步,牧歌断然拒绝。
很晚才到家,累成渣了。
回到家中,灯火通明。
牧歌无奈地看着沙发上冰冷一片的燕初,今天的燕初是冰山属性,人畜勿近,否则船触冰山,必粉身碎骨。
。
☆、两腿中间放着一把刀
☆【07】
回到家中,灯火通明。
牧歌无奈地看着沙发上冰冷一片的燕初,今天的燕初是冰山属性,人畜勿近,否则船触冰山,必粉身碎骨。
“今天跟客户谈事,回来晚了。你,不打算回家?”牧歌努力表现歉意。
“为什么要回?”
“……”
哇擦这是我家好不好,你不要这么宾至如归行不行。
“枕头是一对的,杯子是成双的,碗筷也是一套套的——你其实是一直在为和我同居而准备吧?”燕初抱着抱枕,幽幽地转过来。前方电视正在播放的鬼故事,暗晦的光和阴森的音效,映照着燕初的脸妖冶诡异。
牧歌一抖:“不,买一赠一,划算。”
“我们滚床单吧。”冰冷着脸的燕初就像在说:我们洗床单吧。
“……哇嚓你为自己着想好不好?”
“我无所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