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间内,居海清这会儿也知道了情况,脸涨的通红。
“唐律师,他们不参与就不参与吧,咱们自己干,您说怎么做吧,需要我出钱的话也没问题……”
老唐闻言摇摇头道:“肯定不能让你出钱,你的钱也是辛苦赚的,我自己来想办法吧,你最近多注意一下,看看有没有那种氪金很多的玩家要维权的。”
唉,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怀念前世中那个叫方许镜的,咋就那么运气好呢,能遇到那样的主角。
看看自己现在,没那么多钱,只能玩命……
与此同时,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已经开始就这个案子进行讨论了。
这种没有明确规定的案子很不好弄,不管做出什么样的判决,你都得有自己的相应理由,最重要的是,要保证上诉肯定不会发生改判。
不出意外,本院的审判委员会对这个案子也有不同的看法,毕竟咋说呢,对于年纪稍微比较大的人来说,他们真的理解不了所谓“游戏带来的欢乐”这一部分内容。
而如果单纯从民事合同的角度来理解,玩家花钱获得的这些永久角色或者道具之类的过程,基本上就能看作为一个游戏服务合同。
获得道具了,合同就已经履行完成,也就是周先英所说的,玩家已经获得了游戏的快乐。
这样判的话,在法律上也说不出什么问题来,至少审判委员会年龄比较大的委员都认为应该这么判。
而对于那些年轻一些的,比较了解游戏方面的委员来说,这不能笼统地看做是一个普通服务合同。
“我的意见是,如果将这些东西看作是游戏服务,那么这个游戏服务也应当和游戏本身一样,具有服务期限。”比较年轻的委员说道。
“但是呢,我们通过原告提交的截图可以知道,游戏官方给这些道具的定义为,永久道具,考虑到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这个服务期限多久合适,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游戏的停服,同样让这些游戏服务失效了呢。”
“而且大家能看到,原告代理人,也就是那位唐律师同样提到过另一个问题,继续玩他们的游戏,会给予历史充值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补偿,以绑定钻石的方法发放……”
就是说的补偿不公平的理由,玩你们的游戏了,就给这么多补偿,不玩的屁都没有,你说这合理吗?
审判委员会经过了激烈的讨论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时间来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电话,很快上网,美天这边的周先英也同时上网,随即互联网法院开始宣读判决书。
“本院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虚拟的网络本身以及存在于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是一种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
“应当包括网络角色道具,装备等,本案中,居海清主张的游戏财产,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可作为网络虚拟财产,依法予以保护。”
“涉案游戏账号中剩余的游戏道具,由居海清在游戏过程中获取,即便游戏继续运营,亦无法将该部分游戏道具直接兑换成人民币。”
“鉴于该部分道具具有的财产属性,涉案游戏停止运营损害了居海清的合法权益,美天公司依法应以赔偿。”
“考虑到居海清在游戏中已经享受到了一定的游戏乐趣,因此对于其要求全额赔偿的诉求不予采纳,本院依据居海清的历史充值状况,美天公司的补偿方案等,酌情确定……”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美天公司赔偿居海清相应损失五百八十元,对居海清公开道歉,驳回居海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听到了判决结果,唐方镜嘴角露出一抹笑容,倒是一边的王青青摇摇头,这案子做起来是真的难,费了老大的劲,最后赔了五百多块。
不过,最起码互联网法院说的也是有道理的,确实你不好计算这里面到底爽了多少,但你最起码肯定爽过一会儿,那就不可能全额赔偿。
所以法院给了历史充值记录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补偿,加上那该退的三百二十块,刚好是五百八。
判决完成,周先英直接道:“审判长,那个我们这边上诉。”
他们是肯定要上诉的,就算是五百多,那也不能让你舒舒服服的拿。
老唐这边自然不在意,事实上居海清这会儿已经将新鲜出炉的判决书发到了网上。
“一审胜诉,我这不是为了钱,主要是就是想要个说法!”
人家当事人都不在意,非得发到网上,老唐自然更不在意,直接转发给加了把火。
网上的很多人其实都在关注这个情况,只是因为互联网时代的新闻更新太快,导致大家不可能真的追更。
现在出了结果,还是由老唐主动转发的,网友们顿时开始围观。
杜俊丰看着判决书,随即开始计算自己的情况,他在这游戏里少说也充了四十多万,没有使用的钻石咋也有个几千块的,按照百分之二十计算,那也有八九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