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芬:“……”真特么的想一巴掌打死这个死孩子!
要不是为了把这死孩子卖了赚钱,她现在一把将这死孩子摁死在茅坑里。
“小曦呀,妈知道你这阵子心里委屈。今天是卢家村赶集的日子,你陪妈去走一趟,妈悄悄给你买点好东西。”
来了,终于来了!
陈曦面上犹犹豫豫,心里可欢喜死了。
卢大林这老混蛋终于登场了,她可以玩一把了!
“成吧,可是我想吃两个鸡蛋补补。”陈曦不情不愿答应道,顺便还抠了一把张美芬的血。
张美芬:“……成。”简直心都疼碎了。
听见陈曦又作妖,陈芳听见后差点又要暴跳如雷。不过想到今天妈带这死孩子去赶集的目的,想到将会有大把的钞票进了自己口袋,她这才硬生生忍住。
卢家村离得陈家村有十里地,靠两条腿走路不远不近,两人走了一个多小时。
原主前世进了卢家村之后就被关进家里,几年来几乎没出过门,连卢家村的大集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就那么四四方方一个小院子禁锢了原主的几年。原主父母知道,陈家村的人知道,卢家村的人更知道,却没有一个人同情她。
因为任何年代都有这种可怜的女人,村里人议论起来的时候甚至当作茶余饭后的开胃菜,真的毫无同情心。
哪怕有几个人同情过,可也没有人会伸出援手,因为大家觉得女人嘛,大家不都是这样熬过来的?生了孩子就好了,或者熬到孩子长大能帮她撑腰就好了。
陈曦挥去脑子里的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专心打量起了七零年代的的农村大集。也就是一些家畜、鸡蛋和土缸、草编之类,真是品种又少、品质又低。真正稀缺的粮食和日用品,这里是见不到的。
连一点小吃都见不到,陈曦瞬间没了赶集的兴趣,只懒洋洋跟在张美芬后面。
等穿过集市来到一个胡同旁,张美芬这才停住脚,吩咐陈曦道:“走了半天路口渴了,小曦你去敲开门,咱们讨点水喝。”
陈曦看着眼前卢大林的家,心中止不住的冷笑。
张美芬这操作可以,这年头不讲究,至少农村人出门不会带水杯,当然家里也没有那玩意儿。若是渴了敲开老乡的家,进门喝几口凉水就是。
原主那一世就是如此,张美芬让她去讨口水喝,然后一来二去便引起了卢大林的兴趣,之后便讨价还价达成了交易。
陈曦点点头:“好来妈。”
陈曦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谁呀,大早晨的叫魂呢!”一听就是刚睡醒。
卢大林这人做黑市生意,经常半夜出去弄货,白天反而安静下来,跟做贼的差不多。
而且这种人往往哪个年代都过得好。哪怕后来陈曦被人救了,也没影响到卢大林的生意。
虽然及不上女主陈芳,但日子过得十分不错,左拥右抱好多个女人,儿子女儿也不缺。
对比下来,原主就更加凄惨了!
而且陈曦对女主特别有意见也在这里。当初年少吸了妹妹的血也就罢了,等功成名就了,总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吧?
可这个女人不仅不帮着妹妹,甚至还和卢大林合作过,甚至还搞过一夜情!
想想陈曦就想吐。
不过等卢大林来开门时,陈曦立刻换上一张甜甜的笑容。“大哥哥,我和我妈来赶集,走了半天好渴,能讨口水喝吗?”
卢大林本来就喜欢小姑娘,看到陈曦杏眼桃腮,双眼皮特别的深,小嘴唇特别红,小鼻子特别的翘,皮肤特别的白,总之无一不长在他的审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