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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2页)

方。托马斯的瞳孔骤然收缩,心几乎提到嗓子眼上。

“托马斯先生的定力真是让人钦佩。”白兰度连人带椅一起转过身来,他的双眼和久病垂死的人一样,是灰色的,脸上一片苍白,给人一种“空”的感觉,仿佛是被人操作的傀儡,又仿佛这个人虽然坐在这里,但是实际上却并不存在,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也是一种很难受的感觉,至少,对感官灵敏的托马斯来说是这样。

“不是我的定力好,而是我没有把握。”方。托马斯目光闪烁,语气却非常诚恳地道,“而且白兰度先生是我的朋友,对吗?”

“不错,托马斯先生请放心,在下决不会在主上面前揭你——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尤其是对于一个以出卖各种机密情报的商人来说,有什么比战乱更能创造巨额利润的呢?”白兰度只有在笑的时候,给人以“空”的感觉才会小点。

白兰度顿了一顿,“坦白说,我也没有把握。”

“哈哈!”“哈哈!”

两人对视一眼,不由同时放声大笑起来。

“对了,白兰度先生对昨晚一鸣惊人的王子旗可有了解?谁也没有想到昨晚会生这样的意外,凯瑟琳出的三道考题,第一道我故意放弃,就是不想引人耳目,没想到被王子旗连胜两场,直接赢取了比赛。”方。托马斯摇头苦笑,“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何方神圣,但是我敢担保,他绝对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这么简单。”

白兰度微笑着摇了摇头,空洞的目光中忽然透出一点温和的暖意,“也许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不过脑子受了震荡,突然开窍了而已。在这个强者如云的大陆上,凭他那点本事,想站在未来的舞台上,还远不够资格!”

………【第三十四章 埋头苦读】………

王子旗辗转打听到,“夜刃”是老爷子花了三十万金币从红楼买回来的,这也就是王建业,换了别人没四、五十万金币别想买到。小说ap。文字版[]考虑再三,这钱不能让老爷子出,于是一咬牙,给老爷子送去了三十万金币的银行本票,没想到老爷子哈哈一笑,说给你零花吧,把王子旗乐得心花怒放。

王子旗深知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提出要和李斯特、赵潜均分八十万金币,被李斯特和赵潜严词拒绝。紧接着李斯特和赵潜提出要求,说需要王子旗帮忙泡妞的时候必须随叫随到,王子旗也不好意思不答应,连续几天天天请李斯特和赵潜吃大餐。

至此这八十万金币已经毫无悬念地属于自己了。在原来那个世界里,相当于中了十几个彩票头奖。

王子旗很是过了几天“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幸福生活。奥黛丽也跟着过了一把女人瘾,白天跟王子旗上街购物,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晚上还可以跟王子旗一起去华都歌剧院看歌剧,一起装高雅,结果听到一半俩人都睡着了。几天功夫,王子旗花了上万金币,给王建业和王北买了一大堆参茸补品和几件像样的礼品,给奥黛丽买了几件饰,加起来都过一千金币了。要知道奥黛丽被王北买回来的时候,也不过花了五十金币而已,王子旗本以为奥黛丽会很兴奋,没想到好像奥黛丽对此并不是很热心,只是比较享受买东西和逛街的乐趣而已。奥黛丽送了苏珊一个黄金打造的手镯,苏珊立刻从阶级敌人变成了奥黛丽的亲密战友。看着原本经常针锋相对的苏珊和奥黛丽在一起有说有笑姐妹一样亲密无间,王子旗不由得感慨:“女人啊女人!”

奥黛丽本以为,以王子旗暴户的心态,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跟他享受购物和逛街的乐趣,没想到不到一个星期,王子旗突然变成了敏而好学的好同学,每天天不亮就洗漱吃饭,然后步行到公爵府,去藏经阁看书,一看就是一天,直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才和奥黛丽提着灯笼回家。可怜奥黛丽每天都要在藏经阁门口呆着,无聊死了,以至于中午晚上去膳房给王子旗端饭在奥黛丽眼里都成了乐趣。

王子旗的名字和他的诗歌在短短数日里传遍了整个诺亚大陆,许多王公贵族纷纷邀请王子旗参加宴会,都被王子旗以学习为由推却了,于是大家更觉得王子旗孤傲清高,委实具有大诗人的气质,邀请函像雪片一样来得更猛烈了。

这个时候,王子旗想的却是怎样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主角要么是孤儿,要么亲人死于车祸,反正无牵无挂,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挨饿。王子旗可是父母双全,爷爷奶奶安康,曾祖父曾祖母健在的,四世同堂其乐融融。自己突然失踪,那边的亲人怎能不着急呢!

想要找到回家的路,必须从书籍中寻找答案,王子旗孜孜不倦地攻读着藏经阁里典藏的书籍,尤其是关于时间和空间方面的。

关于空间魔法的记载特别少,以空间魔法闻名的魔法师在整个诺亚大陆的历史上也只有三人,王子旗翻遍了藏经阁里关于空间魔法的记载,也仅仅是对空间魔法的作用和原理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说明。空间魔法是大多是利用空气中的暗物质进入到另一个空间,然后再转跳回来。那个空间可以称为亚空间,或者异次元空间,相对亚空间来说,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距离都是相等的。只要在这个世界留下坐标,通过亚空间可以直接跳跃到这个坐标点上。

关于时间魔法的记载基本为零,偶有有书上提到,也是一笔带过。魔导师拉尔夫写的火系魔法书《在火焰中翩翩起舞》里有一句话大概可以代表诺亚大陆魔法界对时间魔法的理解,“时间魔法,那是越神的范畴。”

但是有的书中指出,时间魔法和光明系魔法有着莫大的关系,当光明系魔法越了极限,有可能造成时间上的偏差。光明教会的《光明圣典》中明确记载着,万年前奥山圣战中神圣牧师法玛。雨恩以生命为代价,施展光明系法术“神恩如海”时,在他身后出现高大的白衣天使,周身散着圣洁的光芒,天使口中出美妙的吟唱,接着一道直径百米的光柱劈开云层从天而降,数以千计的联盟部队被圣光笼罩,得到了强效的治疗,整个奥山被耀眼的圣光照亮,这一刻时光倒流,原本已经死去的法玛。雨恩竟然和许多已经战死的人一起活了过来,战场回到了十分钟以前的状态。

在经过大量的考证之后,王子旗现想要深入了解空间魔法,必须先学习暗影系魔法,而想要了解时间魔法,必须先学习光明系魔法。父亲送自己去做牧师,莫非是冥冥中的天意?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牧师才能同时学习光明系魔法和暗影系魔法。

七千年前大魔导师耶路撒冷的《魔法的本源》中提到,一切魔法都是以元素为基础,以精神力为引导来施展的。可见精神力是一切法系职业的基础,是最接近魔法本源的东西。牧师这种职业在精神力的修炼上特别见长,关于各种职业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在诺亚大陆流传着这样一段话:狂战士说他最能打,圣骑士笑了,圣骑士说他伤害高,潜行者笑了,潜行者说他控制强,法师笑了,法师说他精神高,牧师笑了。

可见牧师的精神力比向来以精神力见长的法师要强很多,不过王子旗知道后面还有一句话是,牧师说他上战场,诺亚人民都笑了。牧师的治疗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牧师的伤害能力也不算低,但是同为法系职业,牧师比法师还要脆弱得多。众所周知,法师的弱点是“身体孱弱,吟唱时间长”,即使如此法师还是拥有瞬间移动、冰甲、火甲等保命技能,更有各种技能可以降低对手的度,还可以设置法术屏障如火墙、冰锥阵、地裂等阻挡对手的进攻。即使有号称法系克星的潜行者,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杀死一个法师,尤其是对专长控制的冰系法师,碰上了鹿死谁手未尝可知。但是如果潜行者碰上牧师,牧师跑不掉,打不过,几下就被潜行者用刀捅死了。同等级别的任何攻击性职业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杀死牧师,所以如果牧师上战场的话,敌人为了不让牧师治疗,绝对会把牧师设为要击杀目标,而牧师纵使有战友保护,也撑不过敌方的各种杀招,属于见光死的职业。

有史以来,除了几次圣战,牧师都是在后方进行安心的治疗,精神力高的牧师魔法恢复度快得离谱,再辅佐以恢复魔力的药水,魔力简直无穷无尽,能够治疗的人也远高于其他治疗职业。

王子旗对于这一点毫不介怀,本来自己的魔法天赋就不足取,也没打算和人拼命,选择牧师是为了学习光明系和暗影系魔法,顺便提升自己的精神力,精神力高了对于魔法的学习也是很有帮助的,更容易掌握魔法,可以提高学习度。

藏经阁里有些关于医药方面的书籍王子旗也大致看了看,对这个世界医药方面的了解加深了不少。这个世界的医疗基本是靠治疗魔法,另外还有各种草药制成的药品,这个世界的草药很丰富,比起原来的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制药的配方少之又少,而且只有精通炼金术的人才能炼制,像感冒药、咳嗽药一类的常见病根本没有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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