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战场上,流传着一个传说。
那些叱咤风云的兵王们,共分九品。
九品之上,更有绝品兵王。
诸如林枫、叶凡、陈宇之类的天之骄子,都在绝品之间。
唯有一人,超脱绝品,抵达前所未有的超品境界。
他,就是凌霄大帝!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有人说,他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也有人说他是个行将就木的驼背老头。
但所有人都认同一点,这个隐藏在迷雾背后的男人,才是古往今来第一兵王。
…
靠近落基山脉的312省道上,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身形狼狈从山林间窜出。
“妈蛋,要不是小爷看你一把老骨头,早动手了!”
青年姓凌名霄,无父无母,自幼被一个怪脾气的老头收养。
老头虽然教会他许多本事,但从来不给他好脸色。
这次,还以他已经长大成人为名,直接把他从山门大阵里给踹了出去。
凌霄嘟囔了两句,望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省道,不禁有些蛋疼。
“老头踢我出山,肯定是眼红我这些年,赚的上亿美金,想一个人独吞!抠门的老头,好歹给我拿点路费啊!”
此地,距离最近的城市,足有上百里。
靠两条腿走,累也累死了。
凌霄眼珠一转,有了主意,忙起身往省道中间一站。
烈日当空,公路被烤的发烫。
凌霄等了十分钟,才终于等来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
他忙伸出右手,拦在路中间,挥舞起来。
一阵凄厉的刹车声过后,法拉利跑车堪堪在凌霄身前停下。
紧接着,就从车内探出一个打扮时髦,带着墨镜的女孩,脸色愤愤地怒道:“没长眼睛啊?!”
女孩二十岁左右,肌肤胜雪。一张瓜子脸上,五官匀称,仿若造物主的杰作。
这会儿,她正皱着秀气的眉头,愤愤不平地瞪着凌霄。
然而,女孩即便是生气,都美得惊心动魄。
凌霄稍稍,惊讶了会儿,心中暗赞,他随手拦个路人,都能拦下这种,倾国倾城级别的祸水,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他轻咳了一声,挠了挠后脑勺,一脸无辜道:“美女,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捎我一程呗!”
“捎一程?捎你个大头鬼!”
女孩叫曲小婉,是最当红的大明星。
只不过,昨夜她在一次商演活动上,得罪了岭南市一霸,以黑心矿场起家的蛇老大。
眼下更是被蛇老大的手下通缉,正亡命逃跑呢,哪里有什么心思捎路人一程。
曲小婉说完,下意识地看了看后视镜,确定蛇老大的手下没追来,这才松了口气。
昨夜商演活动上,岭南一霸蛇老大对她动手动脚,还想趁着没人占她便宜,结果被她直接一脚踢爆了下,体。
总之,曲小婉当时踢的爽,爽完之后就慌了神,只知道开车逃离岭南,一夜逃了几百里。
再有一百多公里,就是曲小婉的大本营洛城。